首页 工作指南 学习培训 工会动态 师能建设 成果展示 教工之家 民主管理 师德建设 教代会 组织建设 网站首页
  工会动态 more>>
漕桥小学举行老教师光荣… 04-14
漕小开展了庆“三八”手… 03-06
漕桥小学举办了退休教师… 01-08
漕桥小学举行了第二十一… 12-30
漕桥小学退休教师欢聚一… 10-10
漕桥小学举行了第40个教… 09-10
《认识小数》杨霞教学设… 06-18
漕桥小学举行老教师光荣… 04-22
  工作指南 more>>
关于举行2025年常州市“… 02-17
漕桥小学2025年春退休教… 01-02
2024.12漕小教工运动会… 12-30
关于做好2025年教职工“… 12-24
漕桥小学“情暖冬日,爱… 12-20
关于举行第二十一届教工… 12-15
  最近更新
漕桥小学168爱生行动工… 06-24
“168”爱生行动(六4金… 06-17
168爱生行动(2025.02-… 06-17
168爱生行动(2025.02-… 06-17
校车2025年上半年考核公… 05-30
七届十二次教代会(民主… 05-26
您现在的位置: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小学 >>工会专题>>学习培训>>理论学习>>正文内容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教职工学习材料1
发布时间:2016-06-21   点击次数:   作者:曹美琴   来源:本站原创

 

附件2
武进区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市教育局《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武进区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 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 治理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三、 治理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5月—7月
1.组织部署。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方案,抓紧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开展教育。
(1)区教育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局长钱文玉担任组长,办公室、基教科、职社科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督查指导协调。联系电话:67897019,电子信箱:wjeduaq@{域名已经过期}。各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开展工作。
(2)各校要召开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
(3)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
(4)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3.完善制度。各校要研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处理。
(1)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各校要向家长发放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的告家长书或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本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请家长积极配合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家庭教育,共同防范校园欺凌的发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6.监督指导。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各校要认真听取各方面对学校专项治理的意见、建议,同时做好记录,落实治理措施,主动整改问题。
第二阶段:2016年9月—12月
各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将全面开展督查工作。
1.学校自查。
(1)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6年9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将有关情况报主管部门。
(2)各校要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
(3)各校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减少、力争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使校规校纪得到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文明、身心健康,校园平安、和谐。
2.区级普查。
(1)区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局及区政府。
(2)区教育局将把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对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平安校园申报资格。
(3)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建设,巩固创建成果。
3.市级复查。
(1)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辖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比例不低于1/3,各辖市区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
(2)复查结束后,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复查报告连同各辖市区的督查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及市政府。
4.省级抽查。积极做好迎接省级督查组对我市、区专项治理情况的抽查。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 附件: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漕桥镇振兴东路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