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德国的倒垃圾奖”
前几天,我在杂志上看到了一篇有关讲德国倒垃圾的文章,知道了德国人严格执行垃圾分类,有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和资源型垃圾三类;倒垃圾还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允许每周一、周四的晚上9点以前倒垃圾;更让人诧异的是当地政府为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还专门设立了一项环保奖。每次倒完垃圾后管理人员都会让居民选号,当倒的资源型垃圾如金属、纸张、塑料等达到了一定的数量,电脑就会把这些选号随机抽奖,中奖者可到当地政府的环保部门领取100欧元的现金。虽然100欧元对于当地的消费水平来说是个小数目,但同样能给倒垃圾者带来欣喜:按规定倒垃圾这样的小事竟然也有回报。
由此,我想到这样的惊喜是否会发生在我们国家,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在我国,公共场所的各种规章制度也不少,但从来只听说违反规定者罚款多少元,还从来没听说过遵守了规章制度有现金奖励的。究其原因,这可能与我国悠久的历史有关吧。中国历来被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那些规章制度的执行主要靠公民的自觉意识、道德力量的自我约束。违反规定者自然就是小人了,对他们就要用充满铜臭味的钱来解决事情了。而能遵守的当然是“谦谦君子”,与君子谈钱似乎俗气了,太庸俗了,显得不高尚了。可时间长了,君子们的心里又不平衡了:好像自己的高尚行为没得到社会的认可,挺失落的,也不再做“谦谦君子”了……久而久之,自觉遵守公德的人也就越来越少了……我想:如果,我国政府也能像德国政府那样倒垃圾这样的小事也来设立一个奖,那我国的公共场所的秩序又会是怎样呢?如果,学校里的教育除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的语言,除了“荣誉证书”、“奖状”之类的精神奖励,也能给予学生一份小小的奖品,说不定,“小赏之下”能收获“不令而从”的大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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