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大力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4年漕桥小学“张桂梅式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教师(含编外教师)<至少在本校有2年工作经历> 二、评选条件: (一)“张桂梅式好老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守初心、对党忠诚。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党忠诚,牢记使命,不忘初心,争当“四有”好教师,为党育才,为国育人。 2.爱岗敬业、爱生如子。师生关系和谐,积极参与“168”爱生行动、课后服务、阳光驿站、疫情防控等志愿活动,尊重学生,关爱特殊学生,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用爱和责任撑起一片蓝天。 3.执着奋斗、无私奉献。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在“双减”工作、德育工作、课程建设、项目建设、社团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教学实践。 4.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以集体利益为重,团结同事,谦虚谨慎,善于协作,主动承担学校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热心公益事业。 5.家校共育,形成合力。积极开展大走访工作,深入学生家庭,了解家长的育人观念,给予必要的指导与帮助,提高家长的育人水平。 (二)师德师风失范,应一票否决的: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7.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8.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1.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评选方法: 1.名额分配:各办公室按有资格参评人数的15%的比例产生候选人名额,行政人员、编外教师按总数的15%产生候选人名额。名额计算均以四舍五入法计算,名额不足1人的,视情况由评选领导小组商定。名额分配见下表:(编外满2年和不满2年的)
| 低办 | 中办 | 五办 | 六办 | 艺体 | 行政 | 编外 | 在编+备案 | 6 | 11 | 7 | 8 | 8 | 16 | (16) | 推荐人数 | 1 | 2 | 1 | 1 | 1 | 2 | 2 |
2.评选程序: (1)由各办公室主任负责,民主推荐产生“张桂梅式师德标兵”候选人,填写推荐表; (2)根据民主测评情况,上报“张桂梅式师德标兵”候选人名单;(6月23日前) (3)评审领导小组审核、讨论,确定“张桂梅式师德标兵”候选人名单;(6月28日前) (4)对初定人员名单公示。 四、评选要求: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杨建东 副组长:王 兰、赵敏杰、张 文 组 员:徐华新、宋益斌、吴玉婷、王小燕、张红霞、周 芸、周俊吾、吴春亚、孙凤霞、赵 艳 2.做到科学有序。各办公室主任要正确把握评选标准和要求,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做到严谨、规范、公开、公正,所推荐候选人的事迹要真实,成绩要突出,要经过民主程序。 3.各办公室主任要把推荐过程成为树立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师树立高尚师德的过程。 4. 2023-2024学年度已获区级及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附件:2023年武进区漕桥小学“张桂梅式师德标兵”推荐表 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小学 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小学工会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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