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消防工作,要贯彻从严管理、防患未然的原则。
第二条、爱护国家公共财产是公民的神圣义务。每个学生都要时刻提高警惕,防止学校发生火灾。
第三条、学校的管理与使用,单位的行政领导人,即为该单位的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其具体任务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发布的消防法规和有关指示;
(二) 认真实行逐级防火负责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 领导制订和督促实施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四) 领导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五) 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六) 组织领导专、兼职消防人员和群众性义务消防队开展工 作;
(七) 负责规划配置消防器材设备和水源设施;
(八) 领导制订灭火计划,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有效的扑救。参予火灾原因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