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6-11-0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佚名

 

1、图书室工作人员应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虚心听取读者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认真执行学校和本室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建立良好室风,保持良好室容。

2、图书、杂志借出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3、学生每逢借书日,每证限借12册,借期为一个星期。教职工一证每次借图书23册,借期为半个月;教学参考类用书,教师根据需要借,借期为一个学期(学期结束前一周内还)。所有读者借书期满,除教师可以续借一次外,其他(学生)均不办续借手续。师生借书寒暑假前必须全部还清,以便图书室清点图书。

4、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代为借书。

5图书室负责定期对书刊进行保护性整理和专业分类,防止丢损、霉烂、掉页等现象发生,做到帐书相符、定期清点、严格出入登记,严格执行借书证制度,建立正常的书刊借阅工作。

6、图书室内严禁烟火、不准吸烟,室内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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