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图表、录音带、录象带、照片、磁带等均属归档范围,各部门必须按规定送本单位档案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外流或流失。
二、文书档案于次年3月底前归档;会计档案于次年三月底前归档;基建档案于工程竣工后半个月后验收。
三、凡归档的档案材料,必须收集齐全、准确。
四、归档的档案材料一般归档一份,重要的使用频繁的归档二份。
五、凡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做到纸质优良、幅面大小符合标准,线条、字迹清晰,签署手续完备,严禁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和复写纸等不耐久材料书写。
六、凡送交档案室归档的材料,均应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经按目录清点无误后,交接双方应在目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