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纳人员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配合主管会计,做好财务工作,做到坚持原则,按规定办事。
二、各项经费的付出必须把好合格手续关,即:领导签字、经手人、验收人签字,日期、用途、大写小写金额相符,单价、数量、金额正确,印章齐全。
三、各项经费的收入必须有据。
四、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和银行帐,不得有差错。
五、妥善保管好印章、现金及有价证券。
六、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做到科目正确,数据准确。
七、配合做好教育集资及其他经费的收缴工作。
八、做好财政拨款和银行对帐工作。
九、按规定做好现金的库存和送存银行工作。
十、做好教育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