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6-11-0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佚名

 

    为了管好教育经费,保证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人员在办理各项收支业务时,必须符合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按《会计法》办事,做到手续完备,印章齐全,收支有据,量入为出,勤俭理财。

    二、学校的一切经费(除工会经费外)收支都必须通过财务室办理手续,做到先进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专户存款,后经审批方可开支。

    三、专款专用。公办教职工的工资及其他人头经费由财政拨款支付,集体工和临时工由学校自筹资金解决。

    四、严格开支审批权限。坚持校长一支笔审批,各科室需要增置教学设备,需造计划,经过校委会审批后,方可购买。

    五、严格现金的管理。财务室未经允许不得将款借出;因公出差借款应在回来后三天内向财务室结清借款。

    六、购置的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应填制《财产物资验收单》,由有关人员签字验收后才能报销条据;购置的低值易耗品应由有关人员验收后才准报销条据。

    七、加强对办公用品及专项设备、专项用具的管理,实行分室造册,分类填卡,分人管理,定期检查的办法,如有损失,酌情赔偿。

    八、本制度从通过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规定同时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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