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桥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2010年试行稿)
根据武人发[2009]49号《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武进区教育局印发的《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指导性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发放基本原则:
1、重绩效原则。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发展性原则。有利于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发扬开拓进取精神、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创造新业绩,创设有利于培养人才及优秀人才成长发展的环境机制。
3、导向性原则。体现学校内部管理改革方向,与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相联系,强化岗位责任,坚持以岗定薪,以工作量、岗位责任大小和工作业绩等实际贡献定薪。
4、可操作性原则。紧密结合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多方听取教师意见,修订、完善分配方案,方案科学合理、便于测算、便于操作。
5、继承与创新结合的原则。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适当沿用原有的合理的奖励办法,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做到有机的整合、创新。
二、发放对象:所有在编在岗的公办教职工(其他人员仍然沿用按月发放目标管理奖的实施办法)
三、发放项目和发放办法。
㈠特殊岗位津贴(卞晓忠校长总负责)
1、班主任津贴:(陆君负责考核)
班主任达到下列要求每月可享受班主任津贴300元。
⑴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纲要》和《班主任工作守则》,班级管理有序、有效。
⑵认真上好晨会(夕会)课、班队活动课、短课和体育活动课(晨会课、班队活动、短课、体育活动纳入班主任工作量,不再享受课时奖),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各类教育工作,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优秀班主任的评比和加奖见“教育教学质量及成果奖”中“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奖”。
2、职务津贴:(吴学东负责考核)
下列人员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岗位及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可得相关补贴。
⑴中层干部:中正400元/月,中副350元/月,以10个月计发。
⑵教研组长:30元/月,兼职出纳会计享受中副待遇。
⑶备课组长:20元/月。办公室主任(负责人)20元/月,图书及档案管理员20元/月。
⑷大队辅导员:每月120元。食堂兼职负责人按每月120元发放,以10个月计发。
⑸妇女主任:根据上级有关条例执行。
同时兼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的人员不重复享受补贴,在享受较高一级职务补贴的基础上,身兼两职每月加10元,身兼三职每月加20元。不能很好履行职责,影响学校工作成绩的,由校长室讨论决定不享受或少得此补贴。
3、其他特殊补贴由校长室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研究决定。
㈡师德及文明办公奖:(陈亚杰副校长总负责)
1、师德奖(王兰负责考核)
教职工能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师德,忠于职守,每月可得师德奖200元。
下列情况可多得奖:
师表形象突出,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数额颇大)等,被社会作为学习对象的,一次性加奖200元以上。(具体金额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下列情况不得奖或扣奖: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上级规定不发全年师德奖及其他奖。
(2)对学生进行体罚的,不得师德奖,并加扣200元。
(3)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的,不得师德奖,并加扣100元。
(4)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不得全年师德奖。
(5)在校时间在电脑上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票、玩基金等,发现一次不得当月师德奖,两次以上加扣100元,并以此类推。
(6)进行有偿家教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兼课的,不得全年师德奖。
(7)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理取闹,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不得全年师德奖。
(8)教师的言行严重损坏学校声誉的(包括媒体介入、家长上访、上网乱发贴等)不得全年师德奖。
2、文明办公奖:(王海峰负责考核)
教职工能达下列要求的,每月可得文明办公奖100元。
(1)整洁卫生。办公室内外整洁卫生,各类物品安放有序,有文明气氛,有舒适感。
(2)文明办公。按三表认真组织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工作期间不干私活,能利用空课时间认真做好作业批改、业务学习等工作。值日时佩戴好标志准时到岗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3)勤俭节约。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
下列情况不得或少得奖:
(1)办公室不整洁,责任人一次少得10元,无法查清责任人的,办公室内每人少得10元。
(2)办公室开无人灯、无人扇、无人空调,饮水机、电脑晚上不切断电源,中午和晚上不关锁门窗,办公室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少得10元。
(3)职工不能坚守岗位,有事找不到人,发现一次少得10元。
(4)值日不佩戴标志的,发现一次少得5元,不按时到位值岗的,发现一次少得10元。
㈢集体荣誉及先进个人奖(钱如梦副校长总负责)(何银东负责考核)
在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下,学校获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荣誉奖,或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取得成功,给每一位教职工发放集体综合荣誉奖。
(1)教工年度考核优秀100元/人。
(2)每学期评优秀班主任奖,分一二三等,分别为200元/人、150元/人、100元/人。设奖面不超过50%。
㈣工作量奖(王雪峰副校长总负责)
1、课时奖(徐华新负责考核)
(1)课时工作量根据每学期学校课时总量和教师人数进行测定,所有教学人员达到满工作量的,每月可得课时奖500元。
(2)一二年级语文数学包干得超工作量奖20元/月.人;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得超工作量奖10元/月.人,以10个月计算。
(3)一至六年级语数外教师因为利用课余时间补差培优的,每门每月补20元。其他术课老师在完成体育节、科技节、艺术节等情况下每年奖200元。
(4)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老教师及重病教师,视情况课时适当照顾。离退休时间不足1年的教师其工作量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5)兼职卫生教师得超工作量奖100元/月.人,以10个月计算。
(6)体育教师带运动队训练,在区田径运动会上得30分奖3000元,每增1分,加奖100元,以此类推。少于30分,得超工作量奖500元/月,最高以2个月计算。(不再执行其他有关补贴办法)
2、出勤奖:(徐华新负责考核)
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每月设全勤奖200元。
⑴本校教师工作量已满,经教务处安排为他人代课的,每节加10元。一般情况下,只能调课,不安排代课,需安排代课的,每节扣10元。
⑵病休:
凡教职工有病,须有指定医院开病休证明,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如病急,一时未能办理医院证明及请假手续的,后要补办。
生病一个工作日不扣。病休满两个工作日少得出勤奖50元,三个工作日少得100元,四个工作日150元,五个工作日200元,六至十个工作日扣绩效奖400元,十一至二十个工作日扣绩效奖600元,二十一个工作日以上不得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教育局规定的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⑶事假:
凡有事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半个工作日以上(含半个工作日)须书面向校长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事假半个工作日,少得出勤奖50元,一个工作日少得100元,两个工作日少得200元,以此类推,扣完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止。超过教育局规定的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⑷婚假、丧假、产假,按上级规定,享受全勤奖。(注:丧假期限:丧偶、丧父母(含岳父母、公婆)给丧假3天,丧祖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丧假1天。)
⑸其他。
①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参加竞赛、进修或函授者,需凭正式通知,提前报校长室同意,方可离校。一天者,不予代课,课务由本人调上,调上情况需报教务处备案(下同)。两天者,本人调上二分之一的课,三天及以上者,本人调上三分之一的课,其余由教务处安排代课。(不按上述要求调课的,需出代课金每节10元。)
②因私事早退或中途离校,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需到校长或副校长处请假,凭出门证到门卫处登记后方可离校,但每月不得超过8次,时间总和不得超过8小时(因病输液例外),超过8次或8小时少得出勤奖50元。迟到三次少得25元,三次以上者每多一次少得15元。未办理请假登记手续,早退或中途离校者一小时少得25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算)两小时少得50元,以此类推。(中午11:15—12:30期间只登记时间,不算在8次内,若超时则计次。)
③哺乳孩子送奶、幼儿园接孩子,原则上同意,但喂奶时间一般不能超过半小时。接幼儿园孩子最多只能提前20分钟。(超过时间按第②条执行。)
④教师参加政治学习、各种会议、学生竞赛做裁判、教研活动等无故缺席一次少得15元,迟到一次少得10元。
⑤无故旷课者,一节少得30元,两节少得60元,三节不再享受当月任何奖。无故旷工者,半天少得200元,一天少得500元,两天少得1000元,三天及以上按一天递增500元扣除。
3、加班奖励:(吴学东负责考核)
⑴为集体工作,经校长室确定超过工作时间,视工作时间长短,工作质量情况确定。
⑵非工作日(包括寒暑假)学校安排加班、值班、训练等,每天40元,半天20元。
(五)安全奖。(曹美琴副校长总负责)
具有“安全第一”意识,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每月可得安全奖200元。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得此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六)质量及成果奖(王雪峰副校长总负责)
教学人员教学质量及成果奖
1、执行教学常规奖。(杨小泽负责考核)
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教学工作管理要求》和各学科教学常规。每月可得常规奖100元。
下列情况少得奖。
⑴备课不认真,没能按要求及时上传、修改教案或完成教学反思,发现一次少得20元。
⑵上课不吃透教材与教案,课堂教学考核或随堂听课达不到良好级,一次少得20元。
⑶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一次双方都少得10元。上课铃响后迟进教室或上课时擅自离开课堂的,发现一次少得2元。
⑷作业布置过量或明显不足,经发现一次少得20元,批改不及时、不认真、不规范,经发现一次少得10元。(不及时指发给学生作业时,上次作业未批改或学生错误未订正就让学生作业。)
(5)考试中弄虚作假,阅卷时有舞弊行为的,经发现一次少得50元。
(6)校长、中层及教师必须听满规定节数的课,校内听课至少3/4,每少听一节扣10元。
2、教学质量奖。(徐华新负责考核)
(1)重视教学质量,所任学科学生成绩稳步提高,每月可得质量奖100元。经校长室、教务处确认,学科调研学生整体成绩明显提高,学生与家长满意度高,可再多得50元;学生整体成绩明显后退,家长反响较大,少得50元。毕业考试和区质量调研成绩突出另行奖励。
(2)在均匀分班的情况下,统一调研测试,班级平均成绩低于年级平均成绩6分者扣教学质量奖50元,10分者100元,15分者200元。学期更换新接手者,如继续拉大距离2,3,4,5分者则相应扣50元,100元……以此类推。如缩小距离2,3,4,5分者则相应奖100元,200元……以此类推。
(3)语、数、外学科考试按优秀率、及格率、低分率、平均分给奖,达到局规定的指标即给予每项50元,不达标者不给奖。
3、教育科研奖。(王雪峰副校长总负责)
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有过程性研究资料,每年得奖数按原考核办法进行。无研究课题,或虽有课题,但不认真研究,无反映课题的实绩资料,不得奖。
4、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辅导学生奖。(分语、数、英、术科、少先队五块,相关负责人负责登记,何银东负责汇总考核)
⑴被评为区级以上各类先进个人,按上级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区级以上个人先进如上奖则下不奖,否则奖100元;辅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获个人奖及集体奖视情况定,最高不超过200元(区级50元/人,市级100元/人,省级150元/人,国家级200元/人,累计200元);学科单项赛按30元,20元奖,设奖面不超50%;学校组织的班级活动,团体奖50元、40元,设奖面不超50%。
(2)教职工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奖励100元。
⑶参加各级教学基本功大赛、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论文在区级或以上获奖或发表,一篇得50元,两篇或以上得100元。课堂能力考核、课题组、年级组与教研组考核,奖励由校长室研究决定,以鼓励为主。
(七)继续教育奖(王雪峰副校长总负责)
教职工能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并能及时上传学校规定的学习心得体会,全年可得200元继续教育奖。不能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不得奖;不接受学校外出学习安排的,每次扣20元;外出学习回校一周内不能按规定及时上传外出学习体会或反思或向有关教师传达(传达时领导参与)缺一次少得20元。
四、附则
1、本办法试行时间大部分为2010年2月22日开始,部分从2010年9月1日开始。
2、不在岗的教职工不参加本办法的实施。
3、根据教育局领导意见,学校通过绩效考核,按学期结算每个教职员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局按年度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考虑到全校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全年结算后,绩效工资总量结余部分按实进行综合嘉奖。
4、校级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武进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发放。
5、本发放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小学 201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