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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教基〔2007〕105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初中教育质量评估办法》(修订)、《武进区 小学教育质量评估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全面、科学、客观地评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教育评价机制的导向功能,促进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工作实际,对《武进区初中教育质量评估办法》、《武进区小学教育质量评估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武进区初中教育质量评估办法》、《武进区小学教育质量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希各校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各校可及时与区教育局基教科联系。 附件:一. 《武进区初中教育质量评估办法》(修订) 二. 《武进区小学教育质量评估办法》(修订)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主题词: 义务教育 质量 评估意见 通知 抄 报: 常州市教育局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