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帮困互济会”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2-06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宋益斌

 

关于做好“帮困互济会”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武进区教职工帮困互济会章程》,经研究,决定于年底对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给予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享受互济会补助的必须是武进区教职工帮困互济会会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遭受意外灾害,造成本人严重伤害或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

2、本人患癌症(含白血病)、肾移植、由疾病引起的截瘫、腹水型肝硬化、由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严重尿毒症及其它严重疾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260元)的;

4、其它特急特需救济帮助的。

二、补助办法:

凡符合帮困条件的会员,由本人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书面申请(严重疾病须附武进区级以上医院病历),所在基层工会审核同意后,填写《武进区教职工帮困互济会补助申报表》(附后)。由区教育工会核实后,根据困难情况集体研究决定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

希各基层工会认真做好2007年“帮困互济会”工作,在会员提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做好调查核实,于1220日前把《武进区教职工帮困互济会补助申报表》及有关材料送交区教育工会,过期不候。

 

 附:武进区教职工帮困互济会补助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工会

     2007126

附件:   武进区教职工帮困互济会补助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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