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推广传唱“阳光体育之歌”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共表团中央办公厅《关于推广传唱“阳光体育之歌“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07〕3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推广传唱“阳光体育之歌“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附件: “阳光体育之歌.doc
关于转发推广传唱“阳光体育之歌”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共表团中央办公厅《关于推广传唱“阳光体育之歌“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07〕3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推广传唱“阳光体育之歌“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附件: “阳光体育之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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