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徳,增强慈善救助能力,扩大慈善资金总量,更好地发展我区慈善事业,按照慈善总会《章程》要求和区政府办通知精神,现将我区学校开展2008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范围和对象:各学校在职教职工。
2、捐赠标准:每人100元,直属学校于4月8日交区教育局计财科,其他学校于4月10日前统一汇至武进区教育局(汇款单位: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工行湖塘办,帐号:1105021209000129324)。
3、具体要求: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次“一日捐”活动,不得任意扩大对象和范围,不得“搭车”募捐,不得截留募捐资金。
以上通知,希认真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