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教人〔2006〕40号
关于推荐常州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委候选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省人事厅《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方法》(苏职改字[1991]13号)和常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市中小学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候选人的通知》(常教人[2006]54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推荐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候选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近三年来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3、“中学教师高级资格评委”应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资格;“中学一级教师资格评委”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委”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资格。
4、任“高级教师资格评委”的年龄要求男性53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任“中级教师资格评委”的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8周岁,均应身体健康(特级教师任评委不受年龄限制)。
二、推荐程序与要求
各校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召开校行政办公会议,确定本校推荐人选,并将上报名单在校内公示。推荐成员中45周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比例应占80%以上,尽可能每个学科都有推荐人选,各学科推荐候选人原则上不得超过3名,四星级学校各学科各职级推荐候选人原则上不得超过5名。
为保持评审工作的连续性,上届评委成员若符合条件仍可继续推荐。
各学校必须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于
附件:一、学科分类情况表
二、《常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推荐表》
三、《常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推荐人选汇总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主题词:职称 评委 推荐 通知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