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武教纪〔2007〕09号 武进区教育局机关服务效能监督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局机关效能监督力度,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机关效能进一步提高,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机关的服务职能,将机关工作监督权、评判权和建议权交给群众,把效能建设的成效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转化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实际行动,转化为锐意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的实际行动。 二、监督内容 机关服务效能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文明礼仪、廉洁自律以及“四牌一栏”、“五个严禁”等效能建设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形式 1、跟踪卡监督:教育局统一制作“武进区教育局服务效能监督卡”,在基层学校和人民群众来局办理工作完毕时,接待人员应主动向服务对象发放监督卡,并告知服务对象监督卡的相关内容和填写要求。 2、网上监督,教育局开设局长信箱,便于群众通过网络及时反映问题和意见;对实名反映问题和意见的个人,各科室要根据反映的情况,在5个工作日给予明确答复。 3、民主监督:教育局以“教育五评”活动为载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家长代表、全体校长及教师、机关部门等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对教育的评议工作。 4、领导督查:教育局实行每周领导带班工作制度,对“四牌一栏”和“五个严禁”的执行情况、“公开承诺”的践行情况以及违反《常州市武进区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在局全体人员会议上通报检查情况。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科室负责人为实施效能监督制度的负责人,要督促本科室人员及时发放监督卡,教育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定期检查监督卡发放情况,并将监督卡反馈信息作为各科室效能建设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2、规范操作,建立台帐。各科室执行效能监督制度要严格规范操作。对监督行为实行痕迹管理,凡是监督工作都应建立专门台帐,并及时做好意见汇总、信息反馈和后处理工作,确保该项制度落到实处。各科室应及时将收到的监督卡交教育局纪委,局纪委将对处理情况等作回访性了解,并定期开展督查情况反馈。教育局纪委负责对社会评教育的情况进行汇总。 3、严肃纪律,强化整改。各科室应及时收集监督卡,并梳理汇总,重要的建议意见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督促有关人员认真整改落实。对反馈不满意的,要立即组织调查。对服务对象反映的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制度的情况,一经查实,将依据情节和影响,按照《常州市武进区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武进区教育局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的责任。 附件:武进区教育局机关服务效能监督实施意见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主题词: 机关效能建设 监督 意见 抄 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区效能办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