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进区十佳女教师”评选活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7-11-04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宋益斌

 


常州市武进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妇女联合会

 

武教发〔200708

  妇〔2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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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进区十佳女教师”

评选活动的意见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构建和谐武进做出新的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武进区十佳女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十佳女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专任一线女教师(不包括学校领导)。

二、评选条件

十佳女教师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关心儿童健康成长,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女教师的新风采,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严格执行教育常规和中小学教师有关规定,关爱每一个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事例突出,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三、评选推荐办法

1.每个学校限推荐1名“十佳女教师”候选人,没有符合标准的可以不推荐。

2. 组委会根据择优评选的原则,从候选人中评选出“十佳女教师”。

3.推荐人要认真填写“武进区十佳女教师”候选人推荐表,(内容要精练,要突出业绩),表格一式三份,均用A4

纸张打印,于20071130日前报区妇联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十佳女教师”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校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在全体教职工中做好宣传工作。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坚持好中选优,真正把在教书育人、学科建设、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顶尖一线女教师评选出来。

2.严格评选标准和程序。按照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民主推荐评选原则。

3.通过评选“十佳女教师”,树立典型,宣传学习她们的先进事迹,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妇联儿少部   曹海音

联系电话:86310527

通讯地址:武进区妇联

 

附:“武进区十佳女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常州市武进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妇女联合会

       2007112

附件:   武进区十佳女教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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