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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教人〔2007〕24号 关于评选武进区第四批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优秀教师成长步伐,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武进区第四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教师培训机构中的在职教师和教学研究机构中的专职教研员;兼任学科教学工作,且课时数满一半以上工作量的校级行政人员。 2.已评为常州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的教师不再参加武进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已获得武进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同级称号教师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详见附件一、二) 三、评选名额及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武进区学科带头人200名,骨干教师200名。其中中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各约100名;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各约100名。按1:1.2比例下达推荐名额(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三)。 各校在推荐候选人时既要注意各学科的平衡,同时又要坚持标准,凡条件不具备的不能推荐,不能降格要求,宁缺毋滥。 四、评选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评选考核内容 1. 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课程标准理解能力、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中新课程理念的体现等。 2. 教育教学理论考试(由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采用开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基本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技能。重点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课程实施理念及实践、班级管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及专业技能等方面内容。参考书目为《师德与教师职业生成》(陈爱苾,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和《教师专业能力培养与训练》(周广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3.材料评审和综合评议(由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推荐评选程序 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发扬民主,推荐程序必须公开、透明,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 1.个人申报。各校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并鼓励教师对照推荐条件积极申报。 2.学校考核、公示。学校应成立5—7人的推荐领导小组,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严格对照条件,召开教师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逐个进行全面考核。申报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校内或校外同学科优秀教师(不低于3人)进行,好中选优。推荐领导小组采用投票方式,确定正式人选,并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同时将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在校内公示5天。 3.上报推荐材料。各校经公示后确定的推荐对象,按文件要求,形成材料报送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4.评委会评审。评委会由教育局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及综合评议。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1.各校以校为单位报《武进区第四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候选人申报表》 (详见附件四)一份,并附U盘; 2.“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材料 各校应将候选人材料按目录要求制作装订,每人一袋;评选呈报表(一式二份)不装订;材料页数控制在150-200页范围内(不含编著)。 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3篇,如用复印件,需复印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刊号)和原文,如著述较多,要编印目录并附刊物复印件。 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装订在材料中)和学生满意度测评原始表(另行简装上报;任教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年级的评选对象提供,测评所任的一个班级即可)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测评和汇总。 评选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都要由所在单位验证原件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校领导签名章。 六、奖励办法 第四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自发文公布之月起须履行相关职责,每年由学校负责考核,连续考核三年。合格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人每年分别享受1200元和720元的教科研津贴奖励,奖励经费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被评为第四批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人员,如三年内再被评为常州市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考核合格享受标准高的教科研津贴,不得重复享受。 七、有关事项及时间安排 1. 12月17—26日各校可派员到教育局档案室(区行政中心1号楼六楼东607室)查阅档案后填写“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2002年以来)并加盖局档案材料专用章。 2.12月17—26日由学校组织考核人员对申报对象逐个进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免考核对象除外)。 3. 12月27—28日: (27日:原前黄、横林、郑陆片,28日:原湖塘、卜弋、湟里片) (1).各校将《武进区第四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候选人申报表》一份及申报U盘报区教师进修学校,并领取有关申报材料; (2).将 “教育教学理论考核”免考核对象的原始证件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确认,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3).需购买教育教学理论考试参考书的教师,可以校为单位携带订单同时缴费订阅; (4).参评人员评审费每人50元、教育教学理论考核费50元,以校为单位上交(此项费用原则上由教师个人负担)。 4. 5. 6. 7. 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申报、考核、推荐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一经发现,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优秀教师称号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学校、负责人和责任人实施通报批评等处罚。 各校要以此次评选工作作为促进本校教师专业化成长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坚持评选条件,规范操作程序,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咨询电话:86310892 附件一:武进区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条件 附件二:武进区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推荐条件 附件三:各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四: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评价表及评价汇总表 附件五:“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材料目录 附件六:学生满意度测评表及满意度汇总表 附件七:参考书目征订单 附件八:武进区第四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候选人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主题词:教师 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 评选 通知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