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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教基﹝2008﹞13号 关于转发卫生部《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卫生部<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办体艺〔2007〕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卫生部《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办体艺〔2007〕23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主题词:卫生 食品 索证 通知 录入:何伟明 较对:何伟明 网发学校,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