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教计〔2008〕51号
武财行〔2008〕03号
关于做好2007年秋季免费教科书退费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初中(部):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这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上学期,我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已经交费购买了2007年秋季学期的教科书。为落实好国务院的要求,现将退还学生已缴纳的2007年秋季学期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费的范围和对象。本次退费的范围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退费的对象为上述范围内2007年秋季学期已缴纳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的学生。已享受“一免一补”免收课本费的学生,不属退费对象。
二、退费的标准。我省国家课程教科书每生退费标准为:小学一年级26元,二年级26元,三年级38元,四年级40元,五年级43元,六年级42元;初中一年级82元,二年级97元,三年级83元。
三、退费的办法。由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区教育局根据2007年秋季学期事业统计上报学生数核拨资金到学校,学校退费给学生。
四、退费的期限。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退费工作,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在2008年3月10日之前将已收取的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如数退还学生。各学校要保证退费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免费教科书资金。
五、规范操作,加强监督。各有关学校要建立专门的台帐,详细记录退还教科书费用的学生人数、名单、数额以及当事人签收等情况,以备审核和检查。学校要将退费政策和退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区教育局、财政局将组织人员对退费工作进行专项指导和检查,发现有滞留、挪用、克扣、贪污国家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以及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附件:2007年秋季国家免费教科书费用分配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08年2月27日
主题词:农村 义务教育 经费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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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退课本费计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