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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教基〔2008〕17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08年常州市中小学 生命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关于开展2008年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周活动的通知》(常教基〔2008〕2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工作实际,落实各项工作。各校要认真制订生命教育周具体活动方案,并将方案于2008年3月10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dyu@{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关于开展2008年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8年2月29日 主题词:转发 生命教育周 通知 录入:包丽娜 校对: 包丽娜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