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实施意见》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8年3月3日
附件: 教科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