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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教督〔2008〕02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 督导评估和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进一步提升全区中小学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全面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实现全区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均衡、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现将教育局制定的《武进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督导评估和考核细则》(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学习贯彻,对照本细则细化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局将以此作为专项督导评估的依据。 各校对照细则每年度要自评一次,并于当年11月底前将自评报告(含学校贯彻管理规范年度工作总结、自评打分表和扣分说明)上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各校的自评得分依据(佐证材料)按项整理归类,留在校内备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考核内容和考评细则以及平时对学校的检查情况,对各校的自评得分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可随年度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等同时进行。 各校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的情况,将纳入学校争先创优考评的内容,与校长的年度考核挂钩,作为校长任职期间工作实绩和学校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校在贯彻落实《管理规范》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学校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积极构建学校常规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管理规范》的各项要求能真正落实到位。 附件:《武进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督导评估和考核细则》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8年4月3日 主题词: 规范管理 考核细则 通知 录入:王乃鹏 校对:王乃鹏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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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
-武进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0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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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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