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规[2019]1号)、常州市《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树立我校教师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明确全校教师对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应负的责任,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在以下五个方面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1.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质。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修养。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做到学法、知法、守 法,切实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认真落实校(党)务公开制度,通过各种途径, 将师德师风建设目标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承诺,让学生、家长、社会来监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2.健全师德师风建没组织管理机制。 学校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和绩效考核,把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师风状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重要内容,并作为教师聘任、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的先进事迹,树立正面典型,形成人人争当“师德标兵”的良好氛围。 3. 组织师德师凤建设专题集中学习。 学校将利用每周一次的教职工会议,组织大家集中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等有关师德师风内容,特别对《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进行专题学习与解读,确保每位教师应知应做,必知必做。 继续把拒绝有偿补课作为学校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与每位教师签订《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 4.强化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师德行为。 要求全校教师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学校将制订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具体要求,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培训的第一课,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 实施细则》具体要求落实到教师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如有教职工严重违法违纪, 将在第一时间逐级报告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将违法违纪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 不良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同时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5.实行师德师风失范“一票否决制”。 凡年度内,本校有教职工师德失范的,在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 表彰奖励、绩效评审等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师德失范行为举报受理,做到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校 长:胥志东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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