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根”乡村学校少年宫
轻舞飞扬(润德少儿武术)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学生进入本活动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方,并摆放整齐。不得穿舞蹈鞋以外的鞋子进入活动室。
二、不得损坏活动房内的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学生应保持活动房内的卫生。不准在房内大声喧哗,不准吸烟、吃饭、吃零食。做到三清:地面清,玻璃清,镜子清。
四、活动室实行按班轮流值周。在值周期间,活动房的环境卫生维护由该班的班长负责。
五、活动室供学生训练使用,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不得在活动房内做与舞蹈(武术)训练无关的事。
六、节约用电,严禁在室内私接电源使用与教学无关的电器。
七、及时做好室内各类器材、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经常检查把杆是否牢固,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