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1
常州市“龙城十佳教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市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名额分配
全市推荐名额总计30名,其中溧阳市5名,金坛区3名,武进区6名,新北区4名,天宁区3名,钟楼区3名,经开区2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有关民办学校)4名。校级领导人数不超过当年度评选总数的20%。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积极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且受聘满3年以上,或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且教学工作量饱满。
3.胜任学科教学,能根据学科教学特点,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从教以来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第。
5.所任教班级学生的满意度较高,不低于85%。
(二)加权条件
根据下述条件对参评对象进行综合评审。
1.具有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教育教学成效显著。在市(区)内同层次学校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所培养的学生中有公认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贡献者。
2.获得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1次以上,或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单项荣誉1次以上。
3.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3篇以上本学科专业研究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发表于全国核心期刊);或正式出版过本学科专著(10万字以上),具有较高的学术推广价值;或主持区级及以上专业课题或研究项目,研究成果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承担区级及以上重大教育改革项目,为项目组核心成员,改革成果显著。
4.在省级及以上学科课堂教学评比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作为主教练辅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5.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传帮带”效果明显,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积极领衔区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名师导教、优秀教师城乡牵手、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等项目,为促进师资优质均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7.多年从事班主任、毕业班教学等工作,积极承担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受到学生喜爱、家长认可。
8.具有援派新疆、青海、陕西等地支教经历人员优先。
(三)一票否决条件
从教以来,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票否决。
1.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
2.受党政纪处分的。
3.工作中发生责任事故的。
四、申报材料
1.《常州市“龙城十佳教师”评选推荐表》(一式五份);
2.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
3.有关材料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
(2)教师资格证;
(3)专业技术资格证;
(4)表彰奖励证书;
(5)教科研成果;
(6)指导青年教师证明材料,指导学生参赛获奖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4.近五年来承担教学任务证明材料;
5.学生满意度及同行认可度测评表。
附件1-2
常州市“龙城十佳乡村教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市乡村教师,指在辖市(区)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名额分配
全市推荐名额总计30名,其中溧阳6名、金坛4名、武进8名、新北4名、天宁3名、钟楼3名、经开区2名。校级领导人数不超过当年度评选总数的20%。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积极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且受聘满3年以上,或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长期坚持在乡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20年及以上,且教学工作量饱满。目前仍在乡村学校工作。
3.胜任学科教学,能根据学科教学特点,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乡村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乡村学生全面发展。
4.从教以来至少有两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第。
5.任教班级学生的满意度较高,不低于85%。
(二)加权条件
根据下述条件对参评对象进行综合评审。
1.淡泊名利,坚守乡土,长期扎根乡村教育,在区域内具有较好的示范性和一定的知名度。从教以来,育人经验或先进事迹在区级及以上媒体报道1次以上。
2.获得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1次以上,或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单项荣誉1次以上。
3.恪尽职守,在乡村教育岗位上工作成效显著;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改革,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从教以来,至少开设1节校际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
4.认真钻研教育教学,从教以来,坚持撰写乡村教育日志(叙事)、教育随笔或教学心得,至少有1篇相关文章在区级及以上获奖或刊物发表,或在区级及以上作专题报告(经验介绍)。
5.主持或主要参与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课题研究等,且取得显著成果。
6.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传帮带”效果明显,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积极领衔区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名师导教、优秀教师城乡牵手、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等项目,为促进师资优质均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7.多年在乡村学校从事班主任、毕业班教学等工作,积极承担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受到学生喜爱、家长认可。
8.具有援派新疆、青海、陕西等地支教经历人员优先。
(三)一票否决条件
从教以来,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票否决。
1.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
2.受党政纪处分的。
3.工作中发生责任事故的。
四、申报材料
1.《常州市“龙城十佳乡村教师”推荐表》(一式五份);
2.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3.有关材料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
(2)教师资格证;
(3)专业技术资格证;
(4)年度考核优秀材料;
(5)媒体报道材料;
(6)论文获奖、发表材料或专题报告材料;
(7)校际及以上公开课材料;
(8)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单项荣誉材料;
(9)其他材料。
4.近五年来承担教学任务证明材料;
5.学生满意度及同行认可度测评表。
附件1-3
常州市“龙城十佳班主任”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教育部门主管职业学校)在职在岗班主任。
二、名额分配
全市推荐名额总计30名,其中溧阳市4名,金坛区3名,武进区8名,新北区5名,天宁区3名,钟楼区3名,经开区2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有关民办学校)2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奉献精神。模范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有突出育人事迹或先进事迹,班主任工作获得广泛好评。
2.任教以来,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达15年及以上。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同等荣誉称号,所带班级获1次及以上常州市先进班集体称号。
3.具备全面育人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有科学的德育主张及行动体系架构。有精湛的教育艺术、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在培养学生品格、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责任意识等方面经验丰富,成效显著。
4.注重班主任工作日常研究,积极参加教育改革实践,在班级常规管理、活动组织、文化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坚持撰写班主任工作日志、案例或论文。
5.充分整合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有效资源,调动多方教育力量,形成协同教育机制。
(二)加权条件
根据下述条件对参评对象进行综合评审。
1.主持或主要参与市级及以上德育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家庭教育工作室、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德育项目(课题)研究组活动其中一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获得省级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德育先进、优秀教师、师德模范、教书育人楷模。
3.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任教以来,开设市级及以上德育类公开课或示范课(主题班会、团队会等),积极承担班主任培训与指导工作,指导青年教师班主任专业成长成效显著。
(三)一票否决条件
任班主任工作以来,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票否决。
1.有违规违纪情况的。
2.所带班级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以上或学生违法犯罪的。
3.因班级管理不善产生重大舆情事件的。
4.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接受家长财物、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师德规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5.近五年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且低于一次“优秀”等第。
6.任教以来,参加校级及以上德育工作培训继续教育少于240学时的。
四、申报材料
1.《常州市“龙城十佳班主任”评选推荐表》(一式五份);
2.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3.对照条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100个页码以内);
4.学生满意度及同行认可度测评表。
附件1-4
常州市“龙城十佳双师型教师”评选办法
一、 评选对象
全市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岗教师。
二、 名额分配
全市推荐名额总计40名左右,每所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职业学校与技工院校合署办学的算1所学校)推荐不超过3名。
三、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师德高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奉献,勤勉踏实。
2. 理念先进。注重面向未来,着眼于未来的企业发展需求,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注重校企合作,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与技能,开展教学与职业技能融合的教学,提高学生多方面的专业技能与专业素养。注重素质教育,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学生职业素养。
3. 资历资格。专任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具备非教师序列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本专业技师以上的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
(二)加权条件
根据下述条件对参评对象进行综合评审。
1. 功底扎实。从事本专业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能胜任两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基本功扎实,获得同行专家好评,专任教师需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
2. 科研示范。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非教学类)论文至少3篇(出版学术论著或编写教材承担1万字以上,或参与专业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并获得专家认可(如专业市场调研报告、毕业生调查报告、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育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等)或市级以上课题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位)视作发表论文1篇)。
3. 技能卓越。本人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得省一等奖以上,或具有市级以上技术能手或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等称号,或参加教学大赛(含两课评比等)获得省一等奖以上。在技能大赛、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影响者优先推荐。
4. 技术创新。本人具有2项第一发明人的专利(发明专利只需1项),或指导学生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比赛(含挑战杯)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或参与校企合作到账资金5万元以上。
(三)一票否决条件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票否决。
1. 受党纪政务处分者。
2. 体罚、侮辱学生,师德表现不良者。
3. 造成人员伤残、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安全事故责任者。
四、 申报材料
1. 《常州市“龙城十佳双师型教师”评选推荐表》(一式五份);
2. 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3. 有关材料复印件:
(1)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和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术资格或本专业技师以上的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近五年工作量证明材料和公开课材料;
(4)近五年论文中国知网查询截屏,论著、教材的封面和前言,专业建设等材料;
(5)近五年技能大赛、教学大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6)近五年创新创业、校企合作等证明材料;
4. 学生满意度及同行认可度测评表。
附件1-5
常州市“龙城十佳校长”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校长(园长)。
二、名额分配
全市推荐名额总计28名,其中溧阳市6名、金坛区5名、武进区3名、新北区4名、天宁区3名、钟楼区3名、经开区2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学历资历。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校长(园长)职务3年及以上(2020年6月30日及以前任职)。
2.个人修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人格魅力,廉洁自律。
3.专业素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的专业素养。
(二)加权条件
根据下述条件对参评对象进行综合评审。
1.担任校长期间,所在学校长期高位发展,办学实绩特别显著,受到广泛好评。
2.长期扎根农村学校,关爱师生,乐于奉献,事迹特别感人,深受师生爱戴。
3.担任校长期间,所在学校管理工作在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获得广泛好评。
4.担任校长期间,所在学校管理工作在核心期刊上作专题报道,产生重大影响。
5.主持学校管理课题或研究项目,研究成果获市级以上奖项。
6.担任校长期间,个人或所在学校获市委市政府(或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及以上表彰。
(三)一票否决条件
担任校长期间,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票否决。
1.所在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所在学校在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被曝光负面新闻的。
3.所在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或教职工违反师德,产生重大不良影响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及以上处理的。
4.个人或所在学校在上级组织的学年度民主测评中满意度低于85%的。
5.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6.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明显下降的。
四、申报材料
1.《常州市“龙城十佳校长”评选推荐表》(一式五份);
2.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3.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4.学生满意度及同行认可度测评表。
五、其他
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所辖区域农村学校名单。
附件1-6
常州市“龙城十佳教授”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市高等院校(含校区)正高职称在岗教师(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副高职称),全职在常工作至少3年,获高级职称至少3年(截至2023年6月30日)。
二、评选人数
全市每年评选10名,其中校级领导不超过2名。每所学校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其中校级领导不超过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学风端正、锐意创新,取得突出的教学与科研成果,在该领域具有一定声誉和影响力,热心学科发展和社会服务。
4.积极承担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5.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评选:
(1)在课堂或公共场所散布不良言论的;
(2)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3)近三年受到党内或行政纪律处分,或有教学事故的;
(4)师德师风差或严重违纪违规的。
(二)具体条件
1.在教书育人方面,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在教学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级比赛并获奖,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优先考虑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同一成果获奖者优先考虑排名靠前人员。
2.在科学研究方面,在科研第一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主持省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显著成果和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优先考虑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政府类)、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政府类)获得者和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领导人批示(第一完成人)人员。同一成果获奖者优先考虑排名靠前人员。
3.在社会服务方面,主动为企业、科研院所提供技术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助力产业结构调整,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有较高知名度,推动企业或产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优先考虑积极支持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专项政策与对策研究、服务地方教育事业发展、促进地方产教融合等人员。
四、材料提交
1.《常州市高等院校“龙城十佳教授”评选推荐表》(一式七份)。
2.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1)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2)教书育人方面证明材料(近三年);
(3)科学研究方面证明材料(近三年);
(4)社会服务方面证明材料(近三年);
(5)其他证明材料(个人荣誉等,近三年)。
请各校在6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常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材料(佐证材料扫描)。联系人:张俊,电话:85681371。邮箱:260938217@{域名已经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