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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桥小学“张敏奖励基金”奖励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24-01-03   点击次数:   作者:王兰   来源:原创

2024年1月3日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并经张敏女士同意。)

张敏女士是我校1974届毕业生,现为“常州和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她出于对教育事业的支持和对母校师生的关心和厚爱,2017年起,连续十年(2017-2027年)在漕桥小学设立张敏双百万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学习、工作成绩优秀的师生和资助家庭贫困的学生。

一、基金来源:张敏女士每年用“双百万教育基金”的利息10万元,在漕桥小学设立张敏奖励基金”,奖励漕桥小学的优秀师生和资助贫困学生

二、基金奖励类别:本奖励基金分为“奖学基金”、“奖教基金”和“助学基金”三个类别,分别设立奖项。

三、基金管理小组成员:成立“漕桥小学张敏奖励基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长:杨建东、张敏女士

副组长:赵敏杰、钱晓洁、张  文、  

 员:宋益斌吴玉婷、徐华新、王小燕、张红霞

四、基金管理小组职能:负责管理基金,制定奖励办法,评定获奖学生和获奖教师,并负责颁奖事宜。

五、奖励办法:

(一)奖学基金:

1、奖励对象:在漕桥小学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

1)每学期每班评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奖励刻有“张敏双百万教育奖励基金”印章的图书。

2)每年度根据学校养根文化,评选出“五少年”,每班5名,约120名。奖励50元/人或奖品

(二)助学基金:

“励志奖”,资助校内家庭条件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若干名,年度补助300元/人。

(三)竞赛基金:

奖励学年内在区级以上各项竞赛中获奖的学生,根据获奖级别的不同予以20-50元不等的奖励。对鼓号队等为学校作出贡献的队员给予50元/人奖励。田径运动员训练费10元/天.人,奖金10元/分.人(不重复奖励)。

(四)奖教基金:

1、奖励对象奖励教学业绩优秀的学科教师;在行政管理、班主任管理、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贡献,且师德师能水平优秀的在职教师;为学校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师。

2、奖励项目

1)爱生模范奖。上一学年被评为师德模范的教师每人一次性奖励600元。

2)师德优秀教师奖。每学年按比例评选出师德优秀教师若干名奖励600/人。

3)优秀教师奖

领雁奖(在国家省市区级基本功竞赛、评优课中获奖的老师):区级基本功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300元/人;区级基本功二等奖获得者:200元/人;其它类别的评优课竞赛:200元/人。

②雏鹰奖(集团成长营系列活动获奖者):一等奖:200元/人;二等奖:150/人;三等奖:100元/人。

③桃李奖(对特殊学生不放弃,坚持用爱与责任关心、教育学生,且有新的成长和发展):200元/人。

④团队奖(发挥团队力量,善于协作,在各种活动及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的优秀团队):3000元/个。

⑤ 孺子牛奖(教育教学工作中兢兢业业、默默奉献、不断进取、业绩突出的优秀老师<含代课教师>):200元/人。

⑥绿叶奖(在后勤工作中认认真真,坚守岗位,服从安排,以大局为重,业绩突出的员工):200元/人。

⑦优秀通讯员奖。工作认真,及时征稿,发布有效信息,成绩显著,200元/人。

⑧特别贡献奖。在学校重大事项、高层次创建活动中勇担重担且成果显著的优秀教师以及担任多个社团且成绩突出的编外教师,奖励2000-3000元/人。

优秀行政管理奖。每年度评选出不超60%的优秀行政管理人员每人奖励2000元。

优秀交流老师奖。牢记立德树人使命,积极参与交流轮岗。交流期内不断学习,勇于实践,成绩突出,促进优质均衡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4)质量奖:获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质量评估一等奖,奖励教师600元/人二等奖500元/人三等奖300元/人。

5)办学水平奖:获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考核一等奖,奖励教师600元/人;二等奖奖励优秀教师500元/人三等奖300元/人。

3、其它需奖励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小组商量决定,经张敏女士同意后实施。

(五)审定及期限:每年获奖学生和教师由管理小组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核确定,并进行公示。获奖学生和教师每年评审一次,符合条件的可以连续获得奖励

(六)颁奖时间:从2017年起,于每年年底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金奖品)及证书。

                                          

漕桥小学张敏奖励基金会

2024年1月3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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