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日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并经张敏女士同意。) 张敏女士是我校1974届毕业生,现为“常州和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她出于对教育事业的支持和对母校师生的关心和厚爱,于2017年起,连续十年(2017-2027年)在漕桥小学设立“张敏双百万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学习、工作成绩优秀的师生和资助家庭贫困的学生。 一、基金来源:张敏女士每年用“双百万教育基金”的利息10万元,在漕桥小学设立“张敏奖励基金”,奖励漕桥小学的优秀师生和资助贫困学生。 二、基金奖励类别:本奖励基金分为“奖学基金”、“奖教基金”和“助学基金”三个类别,分别设立奖项。 三、基金管理小组成员:成立“漕桥小学张敏奖励基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 长:杨建东、张敏女士 副组长:赵敏杰、钱晓洁、张 文、王 兰 组 员:宋益斌、吴玉婷、徐华新、王小燕、张红霞 四、基金管理小组职能:负责管理基金,制定奖励办法,评定获奖学生和获奖教师,并负责颁奖等事宜。 五、奖励办法: (一)奖学基金: 1、奖励对象:在漕桥小学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 (1)每学期每班评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奖励刻有“张敏双百万教育奖励基金”印章的图书。 (2)每年度根据学校养根文化,评选出“五根少年”,每班5名,约120名。奖励50元/人(或奖品)。 (二)助学基金: 设“励志奖”,资助校内家庭条件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若干名,年度补助300元/人。 (三)竞赛基金: 奖励学年内在区级以上各项竞赛中获奖的学生,根据获奖级别的不同予以20-50元不等的奖励。对鼓号队等为学校作出贡献的队员给予50元/人奖励。田径运动员训练费10元/天.人,奖金10元/分.人(不重复奖励)。 (四)奖教基金: 1、奖励对象:奖励教学业绩优秀的学科教师;在行政管理、班主任管理、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贡献,且师德师能水平优秀的在职教师;为学校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师。 2、奖励项目 (1)爱生模范奖。上一学年被评为师德模范的教师每人一次性奖励600元。 (2)师德优秀教师奖。每学年按比例评选出师德优秀教师若干名奖励600/人。 (3)优秀教师奖 ①领雁奖(在国家省市区级基本功竞赛、评优课中获奖的老师):区级基本功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300元/人;区级基本功二等奖获得者:200元/人;其它类别的评优课竞赛:200元/人。 ②雏鹰奖(集团成长营系列活动获奖者):一等奖:200元/人;二等奖:150元/人;三等奖:100元/人。 ③桃李奖(对特殊学生不放弃,坚持用爱与责任关心、教育学生,且有新的成长和发展):200元/人。 ④团队奖(发挥团队力量,善于协作,在各种活动及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的优秀团队):3000元/个。 ⑤ 孺子牛奖(教育教学工作中兢兢业业、默默奉献、不断进取、业绩突出的优秀老师<含代课教师>):200元/人。 ⑥绿叶奖(在后勤工作中认认真真,坚守岗位,服从安排,以大局为重,业绩突出的员工):200元/人。 ⑦优秀通讯员奖。工作认真,及时征稿,发布有效信息,成绩显著,200元/人。 ⑧特别贡献奖。在学校重大事项、高层次创建活动中勇担重担且成果显著的优秀教师,以及担任多个社团且成绩突出的编外教师,奖励2000-3000元/人。 ⑨优秀行政管理奖。每年度评选出不超60%的优秀行政管理人员每人奖励2000元。 ⑩优秀交流老师奖。牢记立德树人使命,积极参与交流轮岗。交流期内不断学习,勇于实践,成绩突出,促进优质均衡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4)质量奖:获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质量评估一等奖,奖励教师600元/人;二等奖500元/人;三等奖300元/人。 (5)办学水平奖:获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考核一等奖,奖励教师600元/人;二等奖奖励优秀教师500元/人,三等奖300元/人。 3、其它需奖励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小组商量决定,经张敏女士同意后实施。 (五)审定及期限:每年获奖学生和教师由管理小组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核确定,并进行公示。获奖学生和教师每年评审一次,符合条件的可以连续获得奖励。 (六)颁奖时间:从2017年起,于每年年底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金(或奖品)及证书。 漕桥小学张敏奖励基金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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