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漕桥小学迎来了一堂特殊的法治教育课。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和家事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宋浩东走进校园,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题为“对学生欺凌说‘不’”的专题讲座。活动通过剖析真实案例、解读法律条文,为学生们筑起一道坚实的法治与心理防线。
讲座伊始,宋浩东法官从电影《少年的你》中的欺凌情节引入,生动地解释了学生欺凌不仅限于拳打脚踢的肢体暴力,还包括语言侮辱、社交孤立、网络诽谤等无形伤害。他明确指出,这些行为同样会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并且可能触犯法律,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究。
结合近期社会广泛关注的“河北邯郸学生欺凌案件”,宋法官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学生欺凌低龄化、隐蔽化、长期化等趋势,以及其带来的严重后果。他着重向同学们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详细讲解了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强调:“年龄不是逃避责任的‘护身符’,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同时,从被欺凌者、欺凌者及旁观者三个维度,全面剖析了学生欺凌对各方造成的危害,包括心理障碍、学业受阻和人格扭曲等。他鼓励同学们要明辨是非,培养同理心,做到“三不三要”:不欺负他人、不怕欺凌、要识别、要反抗、求帮助、不跟从。他引用了鲁迅的名言“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呼吁同学们成为坚守正义、保护弱小的勇敢者。
这场在漕桥小学的法治专题讲座,内容贴近学生生活,讲解生动有趣,现场互动积极,有效提升了学生们对欺凌行为的认知与防范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友善的校园环境注入了法治正能量。
(漕桥小学供稿 撰稿、摄像:周亦丹 审核:周丽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