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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潘家小学教育集团师德考核评价细则(讨论稿)
发布时间:2018-04-20   点击次数:   作者:徐华新   来源:原创

               武进区潘家小学教育集团师德考核评价细则(讨论稿)

姓名                         所在办公室                   填表时间:              

内容

基  本  要  求

扣  分  细  则

分值

自评

他评

校评

A1

12

B1.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C1.参加非法组织扣12分。

C2.随意诋毁和违反国家政策者,在学生中散播落后消极思想和言论者扣12分。

3

B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C3.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离校或因有急事外出而未补办手续的每次扣1分。

C4.思想落后,放松自身要求,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的扣3分。

C5. 违纪违规一次扣3分。

3

B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C6.出现有损于学校及同事声誉的言行,每次扣2分。

C7.通过非法方式表达诉求、越级上访、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一次扣6分。

6

A2

18

B 4.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C8.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拒绝接受课务、班务、监考等任务(包括临时代理班务、课务等)的一次扣3—5分。

C9.值日、值班不到位,不珍惜学校财物,破坏公物,浪费水电,门窗、电源不及时关闭的扣2—3分。

3

B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C10.工作拖沓敷衍不认真,迟到早退,不履行请假手续,教学时间离岗、脱岗的每次扣1—2分。

C11.上班期间玩游戏、网购、上不良网站、看与教学无关的视频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3—5分。

6

B6.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C12.没有按要求认真备课、上课(包括提前到班)、听课,没有完成相应任务的每次扣3—5分。

C13.未按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公开课、课题研究、集体备课、师徒结对、撰写论文、总结等相关活动的扣3—5分。

C14. 教学六认真工作敷衍,教学效果较差的扣2—3分。

C15. 期末考试中,低中年级所教学科合格率低于90%,优秀率低于10%的;高年级所教学科合格率低于85%,优秀率低于10%的扣3分。

6

B7.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上级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C16.学校重大活动(中心工作)不配合,消极应付,有抵触情绪的扣3分。

C17. 无故放弃区级及区级以上竞赛、活动的扣3分。

3

A3

16

B8.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C18.偏爱学生,歧视后进生,对学生放任不管的如发生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3分。

C19.教育学生,处理不公的,一次扣3分。

C20. 学生满意度低于85%的扣3分。

3

B9.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C21.无故不组织学生参加早操,大课间活动,体育课外活动,不支持班内学生参加校队训练的扣1—3分。

C22.不辅导学生用餐,学生用餐情况较差的扣1—3分。

C23. 因管理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对学生伤害事故救治不力或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的扣3分。

3

B10.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C24.讽刺、挖苦、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的扣6分。

C25. 不积极参加“168”爱生行动的扣3分。

C26.随意停学生的课,把学生赶走或赶出教室,剥夺学生学习权利,一次扣2分

6

B11.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C27. 训斥、刁难家长,未按学校规定做好家访、沟通等工作的扣3—4分。

4

 

A4

20

B1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C28.未确立实施素质教育的理念,片面评价学生的扣4分。

C29.压制学生创造性精神和全面发展,不让学生参加各类学校活动的扣3分。

4

B13.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C30.不注重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对学生错误放任自流的扣3—5分。

C31.未按规定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德育主题活动的扣3—5分。

5

B14.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C32.作业过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经查实一次扣3分。

C33.课堂教学考核未达良好等级的扣6分。

6

B15.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C34.单纯、公开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造成较坏影响或按学生考试成绩排座位的扣2-5分。

C35.未全面、客观评价学生操行,学生评语比较笼统、与实际不符的扣2-5分。

5

A5

18

B16.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C36.不遵守社会公德,不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的扣1—3分。

C37.作风不正派,参加黄、赌、毒等违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5分。

3

B17.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C38.着装怪异,穿着拖鞋进教室,每次扣1—3分。

C39.工作时间内吸烟、喝酒,上课接听电话的每次扣1—3分。

5

B18.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C40.向学生摊派费用,推销任何学习资料或用品的扣6分。

C41.搞有偿补课或家教的扣6分

C42.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馈赠经查实的扣6分

6

B19.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C43.搬弄是非,损毁学校、同事名誉,闹无原则矛盾的每次扣4分。

C44.缺少奉献精神,工作斤斤计较的每次扣4分。

4

A6

16

B20.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C45.不思进取,因循守旧,不主动参与培训的一次扣2分

2

B21.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C46. 无故不参加上级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考核者(包括外出学习、培训),一次扣2分。

6

B22.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C47.教学方法落后,教学观念陈旧,阻碍教育教学改革的扣5分。

5

B23.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C48.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科研活动的一次扣2分。

 

3

加分条件

1.师表形象突出,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获社会好评的,加10分。

2.经常参加义工活动的加10分。

3.主动配合、承担学校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勇挑重担的加10分。

4.关爱学生,在转化问题学生,帮扶学习上、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的学生方面成绩突出,获家长好评的加10分。

5.因其它原因获社会、家长好评的加10分。(注:经考核组认定后考核)

合    计

考 核 等 第

一、备注: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利用网络发布与事实不符的言论,恶意炒作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3.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的;

4.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5.从事有偿家教,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的,或私自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6.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8.参加或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或向学生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等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0.其它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二、考核办法:教师师德每月考评一次,每学期对所有教师总评一次,总评时师德优秀比例控制在30%左右。师德考核学期总评“合格”的师德得分为0.9分;“基本合格”的师德得分为0.5分;“不合格”的不得分。三年中,每学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得0.9分/学期,其中有一次或几次“优秀”的师德加分0.6分(不累加)。<考核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0-89分)、基本合格(70—79分)、不合格(69分及以下)>。在校内发现或查实的严重失德行为,虽经教育能立即整改,该教师在该学期岗位设置师德考核得分最多为0.5分;接校外家长举报、社区反映、教育局转达等经查实的严重失德行为,该教师在该学期岗位设置师德考核不得分(视影响大小,直至扣除整个一轮岗位设置中师德6分;若影响十分恶劣者,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人签名:                                        考核时间: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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