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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重申借还书原则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3日     点击次数:     作者:徐晓凤      来源:本站原创

 

 再次重申借还书原则

原则一、“先还书,后借书”。(包括上学期未还之书,必须还了,再借。)  

 

原则二、“不得逾期”。(最多2周,把借的书交给学生图书管理员,中午全部还到图书馆里。若没看完,带借书证,重新借阅。)  

 

学生图书管理员的职责:得按照借还书的原则,及时催还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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