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5日学习内容 : “小金库”的警示 2016年至2017年3月,某县气象局局长蒋某指使办公室主任耿某、总会计杨某(三人均为中共党员)采用收取气球施放费、工程检测费不入账和虚列支出套取现金等手段,私设“小金库”23.6万元,并使用“小金库”款项17万元,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节日补助和购买购物卡向上级有关领导送礼。对该案中违纪人员如何定性量纪? 分析(供参考): 该案中蒋某、耿某、杨某属于共同违纪,有三种违纪行为:1、私设 “小金库”(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纪法衔接条款))。2、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违反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3、滥发津贴、补贴(违反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同时,蒋某身为局长,指使违纪,应加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综上,给予耿某、杨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蒋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给予相应政纪处分。将“小金库”剩余款6.6万元给予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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